大学生安全教育
第一篇: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一、常见网络电信诈骗类型
(一)九种普通类诈骗
1、“赊账”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某单位工作人员或声称认识店主家属,用已经出售的房产、他人的物品等作为抵押,“赊账”购买商品。
2、“收取预交款”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是某单位的“项目经理”、“办事员”、“门卫”等,以工地处理废钢筋或其它业务等需预交款为由,收取受害人现金,并开具假的收据及出门证、入门证。
3、“捡钱分钱”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常是多人作案,在受害人面前表演掉钱、捡钱的把戏,为自证清白,受害人就会被引导着拿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而犯罪嫌疑人会以捡到的“钱”或自己的“贵重”物品作为交换或抵押,将受害人的钱物骗走。
4、“迷信”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为其家人“消灾治病”或其房子系“凶宅”需要破解为由,让受害人将其随身携带现金或贵重物品放到他那里消灾,之后偷梁换柱。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以其孩子有病需要摸一摸别人的金耳坠等首饰为由,骗取他人财物。
5、“秘鲁币”诈骗 犯罪嫌疑人一人冒充弱智持有秘鲁币、一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对其进行鉴定为英镑(或其他币种),剩余人为托儿,冒充乘客低价购买“英镑”引诱其他乘客购买,骗取乘客钱财。
6、“婚姻”诈骗 犯罪嫌疑人系多人作案,一人冒充媒人,骗取介绍费;另一人冒充结婚对象与受害人“相处”,期间再以置办服装、首饰等理由骗取钱财。
7、“代购物品”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某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订购商品为由联系上受害人,再以让其帮忙代购物品为由,给受害人一个供销商(系同伙)的联系方式,继而诈骗受害人购货款。
8、“冒充银行卡丢失,借用银行卡转账”诈骗 犯罪分子驾驶外地牌照高档车辆事先潜伏在高速路口、高校附近的商业街,选好目标后以银行卡、手机被盗,以借用手机、银行卡转账、笔记本电脑传送文件为由实施诈骗。
9、“冒充香港交换生”诈骗 犯罪分子在校园随机选择女生,冒充香港来济交换生,自称到高校找老师时手机、钱包被盗借用女生手机假装给“香港叔叔”打电话,称需内地银行卡转账,骗取女生财物。
(二)二十六种常见电信诈骗
1、“中奖信息”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等,冒充“中国好声音”、“非常6+1”等栏目向受害人发中奖信息,并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借口骗取汇款。
2、“汇款信息”诈骗 犯罪分子群发短信:我手机没电了/卡坏了/我原来的账号不用了,请把款打入此账户,*行,卡号*,户名*等。受害人,未经核实将钱打入骗子的账号。
3、“银行卡消费信息”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在某地刷卡消费或办理贷款等,诱骗受害人致电咨询,并让受害人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中来实施诈骗。
4、“猜猜我是谁”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受害人的熟人,在电话中让受害人猜猜他是谁,当受害人报出一熟人的姓名后即予承认,并谎称换了手机号码,然后寻机进行诈骗。
5、“盗用QQ号”诈骗 犯罪分子盗用受害人好友或者亲人的QQ号,使用受害人好友或者亲人的截图与受害人视频,骗取其信任后,以家里有急事等为由骗取钱财。
6、“冒充公检法单位”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任意显号技术,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个人信息被泄露、涉嫌贩毒洗钱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7、“电话欠费”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电话欠费,将电话转给公安局假冒的“民警”谎称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已被人利用从事犯罪,要求受害人立即保护资金,并按指定方式实施转账,或是以办案需要为由,让受害人说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8、“购车退税”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国税局、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称受害人购买的汽车有退税,可以为其办理汽车退税手续,诱骗受害人到ATM机上转移卡里的现金。
9、“领取义务教育国家补贴”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领取义务教育国家补贴”为由,诱骗受害人在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骗取现金。
10、“3.15打假”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315打假部门,以“对其购买假货进行赔偿”为由,使受害人往其提供的账号汇款进行诈骗。
11、“低息贷款”诈骗 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虚假的低息贷款信息,以“需要缴纳手续费或预交利益”为由,让受害人向其账号汇款进行诈骗。
12、“网络购物”诈骗 犯罪嫌疑人在网上设立虚假购物商店,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受害人联系时便会以先交费再发货或者交纳押金、协调费等为由骗受害人汇款。
13、“网购火车票、飞机票”诈骗 犯罪分子注册“卖火车票、飞机票”的网站,当受害人点击时,便被要求通过网银、ATM机或柜台汇款,甚至以填写有误重新付款激活交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14、“代购商品”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军人、机关工作人员等,用电话与商家联系,称单位要买一批商品并请受害人代为购买,利诱商家与某品牌商品“供货商”(实际是行骗者同伙)联系进货进行诈骗。
15、“邮寄包裹”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邮局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以受害人的邮局包裹内有违禁品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检查,并已对受害人账户资金进行审查为由要受害人将钱款存入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进行诈骗。
16、“刷信誉”诈骗 犯罪分子发布“帮忙买东西刷信誉”的虚假信息,以买东西返还佣金为由,诱使受害人购买大量的虚拟商品进行诈骗。
17、“高薪招聘”诈骗 犯罪分子发布高薪聘请“男女公关、特别陪护”等信息,以先缴纳一定的培训费、服装费为由,骗取受害人汇款。
18、“网银升级”诈骗 犯罪分子用*以某银行客服的名义发布网银升级信息,让受害人登录假冒的网站升级电子口令,窃取有关账户信息,骗取其银行卡内现金,此手段极具隐蔽性。
19、“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诈骗 犯罪分子以“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为由,诱使受害人将手机收到的动态码信息转给对方,达到透支受害人信用卡的目的。
20、“指导炒股、炒黄金”诈骗 犯罪分子以指导他人炒股、炒黄金为由,诱使受害人进入虚假的股票推荐网站或炒黄金网络平台,以交会费、融资基金、申报资产验证等名目骗取钱财。
21、“代办驾驶证”诈骗 犯罪分子发布“代办驾驶证”的虚假信息,以需要提前交付考试费、安全保证金为由,诱使受害人多次汇款进行诈骗。
22、“生子诈骗”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发布“代孕生子或借精生子”的虚假信息,以需要先行交押金、手续费、过户费等为由进行诈骗。
23、“富婆包养情人或找配偶”诈骗 犯罪分子发布富婆包养情人或找配偶的信息,诱使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手续费、遗产过户税费等进行诈骗。
24、“虚构绑架”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冒充受害人亲属手机号向其打电话,谎称其亲属已被绑架,甚至在电话中伪造大声呼救声,逼受害人情急之下汇钱到指定账号。
25、“冒充黑社会”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黑社会给受害人打电话、发短信,以替人寻仇为由实施威胁,待受害人害怕后再让受害人汇款消灾。
26、“扫描二维码”诈骗 犯罪分子将手机木马伪装成二维码的形式,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后进行下载并安装,这些程序实际上是木马程序,可以劫持手机短信、账户资料等信息,获取这些信息后犯罪分子进入受害人网银、支付宝等盗取资金。
(三)防诈骗提醒:(五不一做到)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任何信息,必要时要查实信息真假。
2、不拨打:不要轻易拨打来历不明信息提示的联系电话。
3、不泄露:不要泄露电话号码及其它个人信息。
4、不贪利:不要贪小利而受虚假信息诱惑,要坚信“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
5、不汇款:任何电信诈骗案件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犯罪嫌疑人掏你的钱包。因此,要捂紧自己的钱口袋,遇有突如其来要你汇款的任何信息,都要沉住气,理清思路,分析这个信息的合理性,必要时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人。情况不明,坚决不予汇款。
6、要做到:多看电视多学习,掌握法律政策知识,了解诈骗犯罪伎俩,能够识破骗局;多与家人和亲朋好友沟通交流,宣传防诈骗常识,避免他人上当受骗;万一上当受骗要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山东政法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