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校园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36号)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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