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公共安全区域划分及责任人的通知

2024年10月21日 15:00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各部门、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梳理所辖公共区域,细化安全责任分工,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切实推动建立学校大安全格局。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

此次统计的公共区域是指除了办公室和宿舍以外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一)各部门、单位所管辖的会议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党团活动室、库房、杂物间、网络机房;

(二)所有教室、实验室及素质拓展中心;

(三)文体活动场馆,含操场、足球场、网球场馆、健身场馆、球类场馆、警体馆、素质拓展中心等;

(四)图书资料室,含图书阅览室、大学生自主学习中心等;

(五)后勤服务场所,含餐厅、校医院、澡堂、水泵房、开水房、配电室、换热站、菜鸟驿站等;

(五)外包经营场所,含超市、打字复印店、理发室、干洗店、眼镜店、洗衣房及外包服务人员办公、居住场所等;

(六)各校门、停车场、电动车停车棚、亭台阁楼、民法典广场、双拥公园、室外乒乓球场地及校园周边山体等;

(七)以上未包含的其他公共区域,含楼梯间、楼层走廊、设备机房、简易板房、箱式活动房等。

二、时间安排

(一)细化分工、分部门统计阶段(1024日前)。各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统计范围,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梳理所属公共安全区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于1024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交保卫处(联系人:程霞培,联系电话:6973013356680770)。

(二)核实汇总、发文明确阶段(1029日前)。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全校公共安全区域、责任划分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核实无遗漏后,发文公布全校公共安全区域划分和责任人。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合理分工、便于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在统计过程中,部位名称要清楚明确,能合并表述的合并表述(如:知行楼三层教室走廊卫生间),不能合并的详细区分房间号、具体部位名称(如:知行楼201),责任人要同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执行单位(外包经营、服务、使用单位)的要统计到单位名称(详见附表)。

(三)各部门、单位所辖办公室及各学生宿舍,可参照此通知自行进行明确,细化安全责任分工,并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巡查、周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单位内部安全责任清晰、责任人履职尽责、所辖区域安全无隐患。


附件:山东政法学院XXX(部门、单位)公共安全区域划分及责任人统计表



山东政法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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