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送货车辆管理的通知

2024年09月11日 17:1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师生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送货车辆(指为校内服务单位送货的机动车,下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厅送货车辆(一餐厅、二餐厅、三餐厅、四餐厅、教工餐厅)

1.送货时间:每天早上7:30前,上午8:30-9:30,下午15:00-16:00

2.送货路线:自南门进入,到指定地点进行配送。

二、超市送货车辆(本色超市、左转超市、美邻惠超市、鲜果时光、迈德思客汉堡等)

1.送货时间:每天早上7:30前,上午8:30-9:30,下午15:00-16:00配送。

2.送货路线:自南门进入,到指定地点进行配送。

三、快递送货车辆

1.送货时间:上午9:00-10:00,下午15:00-17:00配送。

2.送货路线:自东门进入,到东门菜鸟驿站进行配送。

四、交通管控要求

1.严格遵守送货车辆出入校规定,非送货时间不得入校,已入校未离开车辆不得在非送货时间穿行校园。

2.送货车辆要避开教职工上下班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遇到学生上下课高峰自觉在停车位停靠,不得在人群中穿行。

3.遵守校园严禁超速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的要求,校内禁止鸣笛,主动避让行人,超市门口、食堂入口处即停即走,严禁乱停乱放,不得影响他人车辆通行。

4.服从校园安保人员交通秩序管理,及时纠正影响校园交通秩序的各种行为。

五、管理措施

1.固定送货车辆一月一备案。各校内管理单位每月28日前汇总送货车辆情况,交保卫处备案后,由物业安保人员根据送货车辆备案登记表在下月送货时间内放行入校。

2.临时送货车辆提前一日报审。各校内管理单位提前一日汇总临时送货车辆,交保卫处审批后,由物业安保人员在送货时间放行入校。

3.实行问题车辆黑名单制度。对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穿行校园或不避让行人的车辆直接列入黑名单,一律不再办理入校审批手续;对不服从校园安保人员交通秩序管理,出现在校园内多次乱停乱放、鸣笛等行为的车辆,列入当月黑名单,当月不得入校送货。

4.非机动送货车辆,按照学校《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鲁政院〔202459 )有关规定执行。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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