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外包服务单位人员管理,更好满足师生员工服务需求,确保外包服务人员不失控、不失责,按照《山东政法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现将各部门、单位所属外包服务单位人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所属的外包服务单位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
二、具体管理要求
各部门、单位对所属的外包服务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查,切实掌握人员底数。具体要做到“五清”即:人员家庭情况清、政治背景清、身体状况清、精神状态清、心理健康清。
着重做好“七查”:查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转包问题;查有无合同外私加项目,变更服务项目;查外包服务人员有无违规住宿或留宿他人;查住宿或办公场所有无违规使用燃气做饭、私拉乱接电源、随意堆放杂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查有无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充电、飞线充电;查有无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照规定位置存放、堵塞消防通道;查有无犯罪记录。
按照上述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对所属的外包服务单位人员每月上报一次“山东政法学院外包服务单位人员检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表),并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盖章纸质版交至保卫处(尚德楼连廊107办公室,菜鸟驿站旁)。各部门、单位要对所属外包服务人员的犯罪记录进行一次清查(微信搜索济南“e警通”公众号,可快捷查询)。新进人员按照新进一个清查一个的办法逐一登记造册,并在一周内上报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外包服务单位人员的管理力度,“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按时上报人员情况,对于未按时上报情况登记表的部门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期间一旦发生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山东政法学院外包服务单位人员检查情况登记表
山东政法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