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校园内各类伤害师生事件,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和鲁教安函〔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深入开展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专项治理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面收缴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严防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严厉打击校园各类伤害师生违法行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管制刀具。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所属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刀具等危险品及时报保卫处,一律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卫处要严格校门值守查验,对出入学校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发现校园内有学生携带刀具、弩和其他危险品的要立即予以收缴并进行教育,同时向保卫处报告。发挥学生班干部、安全员作用,注意发现班内存在的各类矛盾,提醒同学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发现有携带进入的,要及时向辅导员和单位领导报告。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各部门单位要关注教职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对重点人员建立台帐,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四)强化检查指导和处罚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检查指导不少于2次,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的,保卫处要协调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查处。对履职不力、疏于管理,导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造成师生人身财产损失的,要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让每一名教职员工、每一名学生都知道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是违法行为,让学生能自觉上缴手中的管制刀具。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承诺书》(可从保卫处网站下载),从源头上确保管制刀具不流入校园。(完成时间:2021年6月10日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保卫处配足、配齐人力和物力,增加警戒力量,组织人员在校门口定期检查入校人员。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会同二级学院要深入到学生宿舍、教室以及校园内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管制刀具的检查、抽查,一旦发现及时收缴。对思想不稳定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这部分学生群体的思想工作。设置举报电话(学生处:88599842;保卫处:88589110),教育并鼓励学生及时举报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并对举报人进行鼓励。(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学校结合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四轮督导检查,组织对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1年7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任主任。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把严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周密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宣传栏、广播站、板报、宣传单等阵地,广泛宣传非法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做到学校师生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师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觉性。在专项整治期间,要以管制刀具管理法规和打击处理案例为重点,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器物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管制刀具。
(三)建章立制,严厉打击。保卫处要高度关注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人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涉刀漏查或案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必须将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器物的收缴工作建章立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校园的长治久安管理有机结合,做到经常抓,抓经常,长年抓,抓长年,决不懈怠。
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承诺书》和签署情况统计表(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保卫处,联系人:周希杰,联系电话:88599766。
保卫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