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要求,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提供学校门口便利通行条件,现将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理范围
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在读学生、在校内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户及家属、租户、外包服务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
二、办理程序
(一)教职工
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拟办电子通行证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教职工电子通行证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12号公寓楼103房间,电子版表格和照片放置在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发送至保卫处卢光000089@sdupsl.edu.cn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格式为:部门或者单位名称+教职工电子通行证。
(二)在读学生
由所在学院(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审核拟办电子通行证人员的信息,填写《山东政法学院在读学生电子通行证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12号公寓楼103房间,电子版表格和照片按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分别建立文件夹,最后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保卫处卢光000089@sdupsl.edu.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研究生处)在读学生电子通行证。
(三)实际居住在校内的产权住户
由物业公司审核信息;产权住户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校内产权住户电子通行证登记表》(见附件3),并携带有效产权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照片,到学校南门西侧值班室现场登记办理。
(四)实际居住在校内的租户
由出租产权人到保卫处报备租住人员信息;租户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校内租户电子通行证登记表》(见附件4),并携带租房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照片,到学校南门西侧值班室现场办理,授权时长和合同期一致。
(五)校内临时用工
由主管单位统一汇总审核拟办电子通行证人员信息,填写《山东政法学院校内临时用工电子通行证登记表》(见附件5),纸质版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12号公寓楼103房间,电子版表格和照片放置在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发送至保卫处卢光000089@sdupsl.edu.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临时用工电子通行证,授权时长和用工合同期一致。
三、注意事项
(一)电子通行证办理成功后,持证人无须携带身份证即可迅速通过学校门口道闸系统,无电子通行证将不能正常出入校园。
(二)教职工、在读学生、校内临时用工等人员的电子通行证办理由主管单位统一提交数据和照片。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办理要求,负责审核办理通行证人员信息,坚决杜绝给非学校教职工、学生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办理电子通行证手续。
(四)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_身份证号.jpg。
如:张三_37***************.jpg,照片要求详见附件6。
(五)办理后仍无法识别的请到学校南门西侧值班室现场登记办理。
(六)电子版表格和照片相关信息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发到保卫处卢光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保卫处卢光:15253196096。海利达物业公司:李建强15953152556。相关附件请到保卫处网站下载。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教职工电子通行证登记表
2.山东政法学院在读学生电子通行证登记表
3.山东政法学院校内产权住户电子通行证登记表
4.山东政法学院校内租户电子通行证登记表
5.山东政法学院校内临时用工电子通行证登记表
6.电子通行证照片要求
山东政法学院保卫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