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培训、演练、自查等活动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消安委办〔2022〕5号)精神,在学校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确定为“消防安全检查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日”活动情况记录表,也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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